公 告
日期:2026-11-06 15:34
来源:社保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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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告
龙口市安博贸易有限公司:
关于你公司员工投诉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《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》(龙社险核告〔2026〕188号),告知事项为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相关规定,我中心已核定出你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滞纳金,如对核定金额有异议,请在收到此告知书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,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。逾期不整改,将报请税务部门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请你公司自此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稽核科领取告知书,逾期视为送达。
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
2026年11月6日
联系人:李鹏
联系地址:龙口市工商联人社综合服务中心4楼38号窗口
联系电话:0535-8546969
邮编:265700
公告类型:行政告知书